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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㈠公示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由县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黔西县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㈡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县人社局审批后,再报市人社局备案。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根据择优选岗的原则,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本人选择学校。若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需抽签决定选岗顺序。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服务期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它单位招考、工作调动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7-4235090(黔西县监察局)

0857-4245211(黔西县人社局纪检组)

0857-4243274(黔西县教育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0857-4241930(黔西县教育局人事股)

0857-4246135(黔西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二)本《简章》解释权属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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