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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考办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zyrs.gov.cn/index.html)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手续完成以后招聘单位要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事项。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工资福利、工作环境等其他方面情况,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职位表);

政策咨询:0851-28662655;

技术咨询:0851-23163875(网上交费问题、报名表及准考证打印);

监督电话:0851-27613171。

十三、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有关时间、地点等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zyrs.gov.cn/web/14668/index.html)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注意招聘网站,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特殊情况下联系。

十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考办。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事业单位招考办研究确定并视情况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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