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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定阶段(2016年6月13日-7月5日)

1.县教育局对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 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的能力测试办法的 补充通知》(黔教人发[2004]222号)对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向符合法定 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面向社会人员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非国考人员)见遵义市教育 局网站通知。面向社会人员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非国考人员)见余庆县教育局网站通知。

四、严格把关,确保认定质量

(一)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特别要严格审核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和思想品德鉴定等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二)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黔教发[2002]31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组织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的能力测试办法和标准》(试行)(黔教人发[2004]11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三)其他普通高校应届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宜

(一)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

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二)切实做好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和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幼儿园特岗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三)联系电话

余庆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24703899,24623683

(四)信息查询

2016年面向社会开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通知公示等均在“遵义教育网”—“网上 办事”—“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发布。网址: http://www.zyiedu.cn/。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有关通知公示均在“余庆县教育局网”—“通知、 公告”栏目中发布。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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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教育局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流程

余庆县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流程

教师资格网上申请示意图

余庆县教育局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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