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教育局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完整、真实、准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在考察政审过程中发现与《招考方案》规定不相符的考生。
2、报名时因教师资格证处于申报阶段,未能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的考生,于2017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申办成功的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件号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考生。
3.2017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报考职位所需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考生。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人社局审批后,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再报市人社局备案。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5251738(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5221501(大方县监察局)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dfrsj.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原标题:大方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学校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教师编制考试内容广泛,看了考试真题可能也无从下手,抓不住重点。推荐报名教师编制考试笔试网校高清课程点击购买,随报随学,不限时间次数。免费试听进行系统学习。关于教师编制考试相关最新资讯或备考点击进入备考专题,小编助您一次通过!
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2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