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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内贸学校是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以培养面向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管理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省级示范学校,属省财政 全额拨款的省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坐落在享有高原桥城之称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都匀市,位于都匀新火车站对面优美的剑江河畔,占地280余亩,教学设备先进, 教学环境优良,现有学生5000余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黔人发[2006]4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并经省供销社、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8名、管理人员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内贸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工作责任心强,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所需的工作任务;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8、报名时已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见职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报名时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截止报名时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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