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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4号)等文件精神,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铜仁一中5名、市民族中学2名、铜仁学院附属中学1名、市特殊教育学校2名。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6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198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8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8届毕业生和截止2018年6月11日服务期未满三年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7.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铜仁网(http://www.tongren.gov.cn/)和铜仁教育网(http://www.tredu.gov.cn/)上发布。

六、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条件,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2.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3.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和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日11日至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铜仁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碧江区清水大道17号)。

3.报名程序:考生自行下载填写《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附相关报名材料,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视为报名成功。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毕业证书 (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8月31日以前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本人一寸近期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实行现场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用人单位明确专人具体负责,重点审查考生与所报职位条件是否符合。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加分

本次招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子女。

2.铜仁籍见义勇为人员、在铜仁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子女。

3.由省、市、县统一选派在铜仁市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截止2018年8月31日)且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乡村幼教志愿者”项目服务的高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相关证件原件(表彰文件、表彰证书、服务证、考核合格证明等)及复印件2份;现仍在岗且符合加分条件的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由县级“引导办”或“项目办”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填写统一格式的《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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