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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7年5月22日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截止2017年5月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截止2017年5月22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以及黔南州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9、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相关招聘信息由州级考务机构统一通过黔南州人民政府网、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加分、笔试及后续相关招聘信息按“属地原则”由各考区考务机构负责发布(具体发布信息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见附件3)。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gzqn.lss.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5月22日9:00至5月26日17:00期间登录“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上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黔南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交费人数为准),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将在笔试前公布全州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考区考务机构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使用。

因考生未认真阅读或误读《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考区考务机构审核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9:00至5月27日17:00。

2、截止2017年5月26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22日9:00至5月28日17:00期间登录“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不含黔南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分县所属的乡镇〈县城所在地乡镇、办事处除外〉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考区考务机构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9日17:00。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4、笔试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7年6月13日9:00至17日9:00登陆“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gzqn.lss.gov.cn)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其中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2、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考区考务机构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由各地另行公布。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七、少数民族语言能力测试

报考须进行少数民族语言能力测试职位的人员,在笔试前参加相应少数民族语言能力测试。少数民族语言能力测试合格的,方能参加笔试。少数民族语言能力测试由职位所属考区考务机构具体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全州按14个考区设置笔试考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笔试只考一科,总分为150分。原则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类职位考《医学基础知识》,教师类职位考《教育基础知识》,其余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各职位的笔试科目详见职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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