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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人才流动的良性机制,缓解我县城区学校严重缺编状况,进一步满足教育工作的发展和需要,按照《龙里县党政群机 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遴选34名教师到城区学校工作,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岗位

遴选岗位15个34名教师(详见《龙里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遴选教师职位表》)。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德才兼备,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品行端正,熟悉和热爱所报考职(岗)位;

3、遴选年龄50周岁以下(196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3年及以上工作年限(2013年9月10日(含)以前参加工作),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工作年限、学历及相关条件要求详见《龙里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遴选教师职位表》;

7、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师德师风,被组织调查处理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符合遴选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其他规定不得报考的。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发布信息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上公开发布遴选相关信息。

发布信息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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